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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五项工作机制 全力保障转型跨越发展
我院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纪实
作者:高燕  发布时间:2013-11-20 16:50:2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国家正式设立山西省为转型综改试验区以来,我院积极探索建立全面服务和保障综改试验区的各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有效化解了转型跨越发展中引发和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完善诉讼运行机制   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我院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切入点,全面加强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广便捷立案、小额速裁、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制度。

去年年末,我市某著名小区建设工地的数十名工人因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将施工方老板告上法庭,同时集体罢工。该小区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能否如期完工不仅关系着工程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还关系到众多回迁群众的安置及购房合同的履行等相关经济民生问题。且时值年关,不能及时领到血汗钱的农民工,情绪十分激动。针对该案的紧迫情况,立案法官迅速启动快速立案程序,用了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就完成了立案工作,并亲自引导这几名工人来到承办法官办公室。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之后,立马起身前往工地现场找当事各方了解情况。见到风尘仆仆的法官之后,施工方道出了难言之隐,称其之所以不能按时给工人结算工资,是由于该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向其支付工程款。在了解这一情况之后,法官果断追加开发公司为被告。开发公司被追加为被告后,提出其不支付工程款的原因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其重要设备损害,却没有进行赔偿。针对开发公司的辩解意见,法官耐心的讲解到开发公司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方在未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工人的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再者,能否妥善安抚工人情绪,关系着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最终开发公司同意向工人支付工资款,该案在不到三天的时间内得到顺利和解。领到工资款的工人,为办案法官送来了感谢的锦旗,并表示马上会回到工地继续工作,因为他们相信自己付出的汗水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近年来,针对综改区建设项目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施工环节强的特点,我院建立了特殊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

 建立执行风险预警机制   优化地方发展环境

综改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难免出现因改革造成的特殊问题而激化的群众矛盾。我院在处理涉综改试验区改革案件时,严格进行案件风险分析预测和评估,及时与政府机关沟通协调,制定工作预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

 我市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涉农双孢菇种植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一方为我市史迴乡和翟店镇的17名农户,另一方为长子县某菌业科技公司,因双孢菇种未按时出菇,法院判决菌业公司赔偿17名农户各项损失124万余元。该案一方面17名申请执行人种植双孢菇的124万余元来自贷款且还款期紧,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已经濒临倒闭,无力还款,双方矛盾尖锐,17名农户数次欲聚集上访。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我院执行局迅速启动执行风险防范程序。首先立即依法追加公司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冻结帐户、查封公司财产等法律强制措施。其次,马上派人前往申请执行人居住地辖区基层政府,争取当地政府的配合,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情绪稳控工作。在做好前两项基础工作之后,我院执行人员数十次前往被执行人公司与公司股东、负责人面对面协商,终于使得执行双方顺利和解。该案的顺利解决,不仅保障了农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还为我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切实服务“三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功能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我院坚持把调解延伸到刑事、民事、执行工作全领域,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进行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坚持人民调解进法院,司法行政齐联动,行业法院共调解,实现联动便民诉调对接网络全覆盖,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统计,今年院通过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手段,努力构建立体式调解工作机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98.23%,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4%,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8%,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调解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完善诉讼服务机制   依法保障综改项目建设

  我院成立了服务保障转型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服务保障转型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科学组织,立体衔接;建立了院长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确保法院“一站式”法律服务制度,开辟服务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近年来,我院院长带领法官深入农村、项目企业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并要求全院各业务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法律宣传、公开服务承诺等多种形式,把“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审执工作之中。

构建涉诉信访有效解决机制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多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突出领导干部接访、实行预约接访、开门接访、包案接访、带案下访,健全落实首访首办责任制度,有效控制和化解越级访和重复访案件。全面推行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在处理重大复杂案件、热点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时要对可能引发的问题进行评估预测,及早制定风险化解预案,有效预防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

史迴乡村民范某与谷某因故发生争执,谷某将范某打伤。事发后,二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但数日之后因故再次发生矛盾,协议撕毁,赔偿款被退回,双方矛盾升级。为此范某多次上访。该案移送我院后,我院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尤其注意引导上访人谷某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多次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调解协议,谷某赔偿范某各项损失125000元,并当场履行,该上访案得以成功化解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构建多层次、多领域诉讼服务保障机制,为优化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