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为17名在职女职工在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特殊疾病保险,为全院女职工在医疗保险之外筑起了抵御疾病风险的第二道防线。
特殊疾病保险涉及乳腺癌、卵巢癌等八种常见妇科重症,保险合同规定如果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90天后,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断被保险人为初次患上规定病种,那么被保险人最高可获得10000元的保险金赔偿。
为女职工购买女性特殊疾病保险是我院多年来充分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一大举措,在解除了女职工后顾之忧的同时,也让广大女职工感受到了来自组织的关怀,增强了全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