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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项举措规范司法行为践行群众路线
作者:高燕  发布时间:2014-10-09 11:42:11 打印 字号: | |

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及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促使我院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

注重队伍建设。一是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解决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点,全面提高全体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端正司法理念;二是通过落实每周定期学习长效机制、学习体会交流发言机制促进业务理论学习;三是通过开设“法官讲坛”、创设《卢医法苑》调研文章专刊、开展“精读一本书”活动及落实培训归来学习汇报交流制度,丰富学习平台,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四是通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审判管理。一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坚持“月评查、月通报”的案件常规评查与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或再审案件的逐案点评相结合的案件评查机制;强化对案件评查机关审监庭的反向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评查有理有据;下发《关于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部分赔偿项目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统一民事案件裁判标准,有效防止司法标准不统一、不规范行为严格执行山西省高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范刑事案件量刑自由裁量权。二是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司法高效。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直至评查、归档,都规定了严格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保证案件的顺畅运转;创设持案节点监控制度、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交流机制、审限警示通知制度,有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前紧后松年底突击结案”等情况的存在。

推进司法公开。以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有效防止司法不公、实体裁判不规范、法律文书说理性不强等司法不规范行为。一是对法庭进行数字化改造,使案件庭审实现“三同步两公开”,即开庭审理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庭审的规范化、科技化水平。二是建立裁判文书上网月通报制度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三是建立失信人名单媒体曝光制度,通过电视、微博、中心区域的街面LED大屏幕、法院外网等方式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使老赖的失信行为受到社会的惩戒。

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强化纪律监察工作,纪检督查工作贯穿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要求监察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庭室廉政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抽查,并记录在案,全面整治各种不正之风。二是随案逐人发放案件审执廉政监督卡,办案总数的10%,从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案件中随机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加强对案件陪审率的考核,落实陪审员补助,积极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健全包括错案惩罚、不合格案惩罚、立案错误惩罚、评查错误惩罚等在内的案件惩罚机制,通过细化司法不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间接抑制司法不规范行为的产生。

责任编辑: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