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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潞城法院诉讼服务 永远不变的“为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1-04-17 10:59:55 打印 字号: | |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站,也是彰显法院“司法为民”的第一张名片,如果服务不到位,就会严重影响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2021年4月12日上午11时,79岁的赵景昌老人走进了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他手里拿着不符合规范的起诉状,眼里含着委屈的泪水。

       赵景昌老人向我们讲述了交通事故的经过,满腹委屈的告诉我们肇事方赵某燕已将其拉黑。赵景昌老人表示不会写起诉状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想要回720元赔偿款,并无奈的表示赔偿款少一些也可以。高燕庭长首先安慰了赵景昌老人,随即联系了郭某燕,对郭某燕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郭某燕随即便通过微信向赵景昌老人支付了720元赔偿款。

       赵景昌老人从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到拿到赔偿款仅用了10分钟,其收到赔偿款后,抑制不住地说着不愧是人民法院,不愧是人民法院。

       赵景昌老人走后,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即投入到另一起诉前案件的调解工作中。


       诉讼服务中心本着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宣传调解优势,告知当事人诉前联调机制内容、衔接方式,让当事人时间短、收效快、不伤和气的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桂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