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误你们回家了,听特邀调解员说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孩子还小,家又远,非常感谢你们为了我加班。我提前买了明天回沈阳的机票,要不是你们加班,我还得损失几千元的机票钱。”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响应活动要求,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优化便民利民举措,特别是在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加强司法能动和服务保障,积极推动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2021年4月16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沈阳某公司诉山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起诉状,原告诉称被告欠原告合同款173万元,利息29.2万元,共计202.2万元。原告多次讨要无果,现已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活动。 经过审查,立案法官认为,该案件虽涉案标的大,但是法律关系清晰,事实清楚,为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和快速化解纠纷,在与原告沟通后,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委派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在原告的代理人没有携带合同的原件、被告的代理人没有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下,为避免当事人长途奔波,案件承办法官亲自通过线上视频核对合同的原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经特邀调解员耐心劝导,认真核实,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原告173万元合同款。速裁法官与诉前调解对接后,立即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原被告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今后的工作中,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通过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方式,运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在线音视频调解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为涉企案件当事人开启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不断为企业办实事,为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