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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查验收潞城区法院“六专四室” 规范化建设工作
作者:王亚云  发布时间:2021-07-22 16:13:24 打印 字号: | |

按照省高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总体部署,7月21日,由省高院法警总队廉清玲同志一行六人组成的“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验收组对我院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验收,院党组书记、院长史高峰,党组成员郭学政陪同。


验收组认真对照《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逐一对我院装备室、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监控室、羁押室、专用卫生间、专用桌椅等十项工作做了细致检查,并现场指出:一是强化持续性建设,“六专四室”建设应进一步突出实用性,达到长期建设使用效果;二是提升安全理念,稳固建设安全保底工程;三是加快引进智能化软件系统,软硬件相结合,实现物防+技防+人防,切实发挥“六专四室”建设对提高警务工作水平、服务保障司法安全的推动作用。

在汇报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史高峰汇报了潞城法院“六专四室”及警队建设情况。史高峰院长表示,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司法安全工作,在严格依照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验收组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六专四室”整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警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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