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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30 11:50:08 打印 字号: | |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审理由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依照法律规定审理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决定权,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 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搞好本院的队伍建设,依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协助区委考察、配备环节干部。

6、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搞好综合治理。

7、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有8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处(机关党支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执行局。派出机构有3个,分别为五里后法庭、店上法庭、微子镇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418.84万元、支出总计1418.8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了66.05万元,上升4.88%,支出总计增加了49.03万元,上升3.58%。主要原因是暖气管道和食堂的改造等项目的增加,新招12名辅助办案人员,工资和保险等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41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8.7万元,占比96.47%;其他收入50.14万元,占比3.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41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18万元,占比69.15%;项目支出437.66万元,占比30.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8.7万元、支出总计1368.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1.23万元,上升5.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7.84万元,上升5.22%。主要原因是暖气管道和食堂的改造等项目的增加,新招12名辅助办案人员,工资和保险等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7%。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84万元,上升5.22%。主要原因是进行暖气管道和食堂的改造等项目。其中,人员经费686.74万元,占比50.17%,日常公用经费244.31万元,占比17.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42.55万元,占98.09%;卫生健康(类)支出26.15万元,占1.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399.44万元,支出决算136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1373.29万元,支出决算134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未支出3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通知,奖励性绩效未支出。剩余款项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开支等。较2019年决算增加45.1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有新增单位运转费,新招12名辅助办案人员,工资保险等相应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6.15万元,支出决算2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支付人员医疗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6.7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类等;公用经费24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6万元,支出决算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19年增加10.9万元,增长43.43%,主要原因是:车辆接近报废年限,耗油量和维修费用增加;差旅费中的过路费、油费等相关车辆费用全列入此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未购置新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截止2020年,我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数36万元,决算数36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10.9万元,增长43.43%,主要原因是:车辆接近报废年限,耗油量和维修费用增加;差旅费中的过路费、油费等相关车辆费用全列入此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比 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31万元,比2019年减少34.62万元,降低14.17%。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压减了一部分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责任编辑: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