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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毒品犯罪 | 潞城法院厉行禁毒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1-08-20 17:09: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潞城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保持疫情防控期间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

2017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靳某某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至案发时共出售毒品甲卡西酮共计80余克。2021年3月8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民警在被告人靳某某家中将其抓获。后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我院进行了当庭宣判,决定判处被告人靳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本案的审判是近两年来潞城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一个缩影。

潞城法院始终保持严惩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注重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分子,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和执行力度,规范毒品犯罪涉案财物处置,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供犯罪所用财物,剥夺毒品犯罪分子的再犯能力。2020年以来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07件167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9人,判处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49人,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88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

下一步,潞城法院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全面发挥刑罚功能,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鉴于毒品犯罪隐蔽性强、侦查取证难度大的现实情况,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在全区形成对毒品犯罪的强大打击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



 
责任编辑:桂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