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潞城区法院微子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五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案涉标的共计1600余万元。该案原告为同一企业,被告为辖区某集团下属五家公司。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对被告名下的账户、财产进行了冻结、查封,被告方对财产保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不理解情绪,致使本案庭前调解失败。进入实质庭审后,原被告双方都准备了大量的证据,对抗情绪十分明显,致使庭审难度加大。
针对案件存在的难度,承办法官任软平在充分、耐心、细致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后,适事适时制定了一套庭审方案和三套调解方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列举生效判例进行释明,并对自己制定的调解方案向当事人逐一说明利弊。法官耐心细致的讲解,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缓解了双方的对抗情绪,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起案件一日内圆满结案。
潞城区法院把涉企合同案件的审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戏”来唱,把涉企业执行案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战”来战,用法律的武器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携手所有企业共创公平、公正、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