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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法官普法巧裁决 村委换届认旧账
作者:刘宝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1:44 打印 字号: | |

法官普法巧裁决 村委换届认旧账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2022年3月28日上午潞城法院法官刘宝在立案第14天、开庭当天,快速审理调解两起涉企合同纠纷,这是潞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例子。

长治市潞城区店上镇宋村村民委员会于2019年为了亮化、美化村容,与长治市大光明灯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潞城市店上镇宋村住宅楼亮化合同》、《潞城店上镇宋村亮化维修合同》,约定由长治市大光明灯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村住宅楼、文化广场亮化施工,合同造价为7万余元。长治市大光明灯饰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了合同,但因为村委迟迟不支付合同工程款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实在等不及的长治市大光明灯饰工程有限公司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潞城法院起诉了两件合同诉讼案。法院受理后,根据案情启动速裁程序,法官刘宝在开庭审理时,发现村委来人既无授权手续,也对案情不甚了解,村委来人称村委主任有事来不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仓促开庭审理,不仅对于案情无法做到较全面了解,而且社会效果也不好;但如果不开庭,又易让原告对法院产生不好的认识。法官刘宝抓住村委来人正是普法宣传的好时机,通过与来人沟通,展示原告证据,在此基础上,法官刘宝及时先开庭缺席审理一个案件,在经过沟通、普法宣传、开庭审理、再次沟通等办法后,新上任的村委主任主动认可旧账,经过一上午的努力促成两案调解,原告委托代理人握着法官刘宝的手诚恳地说了一声“谢谢!”

这不仅是潞城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为民办实事的真实举措,也是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