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法官,我是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我前些天外出开庭,现在还在河南家中居家隔离,原定于4月8日上午的庭审,可以延期审理吗?
崔法官,你好,我是景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当事人,我现在所在地为河北,因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到庭,这该怎么办啊?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我院已经配备了‘云上法庭’设备,可供外地无法到庭的当事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你本人不需要来到法院就能通过手机云端参加庭审。
太好了,那真是太方便了!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崔龚庆向双方当事人核实了事故发生情况,了解到原告代理人在河南家中隔离,被告在河北因疫情防控政策也无法到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复杂严峻时期,且路途遥远,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崔法官决定利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前,书记员通过微信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告知其诉讼权利及义务,并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出庭小程序,耐心指导远程庭审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确保线上庭审顺利开展。庭审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客户端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响亮、系统运行流畅,法官充分尊重原被告当事人的意愿,适时释法明理。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同步到当事人客户端,法官、书记员和当事人通过各自终端实时查看了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均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该案全流程网上办理,远在河南、河北的双方当事人对潞城区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推出的便民举措表示了充分肯定和感谢。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潞城区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行非接触式网上办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抗疫审判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