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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重庆一男子出售QQ号又“偷”回 法官这样做!
作者:王慧珍  发布时间:2022-04-14 09:37:34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重庆一男子蒋某把自己的QQ号码以6000元价格出售给潞城的秦某,20余天后,蒋某通过密保手机通过申诉方式将该QQ号码收回。秦某与蒋某联系后,蒋某仅退还秦某1000元后便将秦某的手机号、微信账号拉黑。秦某无奈于4月1日起诉至潞城法院,要求被告返还价款并支付违约金。


办案经过


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安永亮发现被告蒋某的户籍地在重庆市,但被告蒋某却表示不在户籍地重庆生活且也不告之具体的居住地址,对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拒不配合,致使案件陷入无法推进的境地。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打电话、发短信与被告联系,沟通中多次对其普法、释法,告之其别因一时冲动而导致自己失信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是不能用6000元买回来的,如果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会影响自己就业、信贷、创业、参军、考试等等,那时后悔真的来不急。

在安永亮法官的引导和教育下,被告蒋某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可能带来的一系列法律责任。于是在法官的建议下,与原告秦某通过微信协商的方式将此纠纷彻底解决,原告秦某于4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为承办法官的机智办案点赞。


 
责任编辑: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