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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 潞城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作者:牛慧杰  发布时间:2022-05-31 09:24:33 打印 字号: | |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提高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有效预防和惩治黑恶势力集团等有组织犯罪,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潞城法院立足责任使命,强化责任担当,5月31日下午,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林忠带队,组织刑庭干警深入世纪广场、周边商铺等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讲解法条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要点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各类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自觉防范有组织犯罪,并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形成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册300余份,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了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有力巩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下一步,潞城法院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全面提升我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该法系统的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是一部专门、系统规范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对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桂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