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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 小站点 大温暖 诉讼服务站驻站联络法官巧化赡养纠纷
作者:李静  发布时间:2022-06-01 09:27: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潞城法院驻微子镇诉讼服务站邀请村委干部作为特邀调解员与驻站联络法官合力调解两起赡养费纠纷案件。通过联动调解和亲情化解,半天时间让两起纠纷案件在群众“家门口”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潞城区微子镇某村的张大娘(化名)年逾73岁,育有三个子女。张大娘丈夫于十年前去世,三个子女均已成家,张大娘一直与儿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2022年2月,张大娘因家庭琐事与儿媳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之后,张大娘离家前往女儿家居住。张大娘的侄儿听到自己姑姑的遭遇后,找到张大娘儿媳进行理论,但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直至报警处理。至此,一起家庭小矛盾演变成了一起治安案件,双方矛盾愈加激烈。在派出所调解案件的同时,张大娘一纸诉状将三个子女诉至法院,诉求三个子女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要求儿媳不得殴打、虐待张大娘,就殴打、虐待张大娘一事向其赔礼道歉。



潞城法院立案庭庭长高燕接案后,认为本案张大娘的家庭矛盾冲突较大,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但案件属于家事纠纷,应秉持案结事了、弥合亲情的原则,妥善化解纠纷,修复亲情关系。随即,高燕庭长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并根据本案原告张大娘与被告儿子一家同属一村的情况,及时将案件委派至微子镇诉讼服务站,并邀请所在村委干部郭某参与本案调解。经驻站联络法官与村委干部郭某联系之后,村委干部郭某表示其知晓张大娘一家的情况,也曾参与过张大娘一家纠纷的处理,并表示张大娘一家的主要矛盾是婆媳矛盾,解开婆媳矛盾,案件便都能迎刃而解。村委干部郭某接受委派调解后,从张大娘家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次与张大娘以及张大娘的儿子、儿媳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使双方的怨气逐渐消解。村委干部郭某将初步调解开展情况及时告知驻站联络法官,联络法官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等实际情况,当即确定时间至张大娘住所地所属乡镇诉讼服务站开展巡回调解。



调解过程中,驻站联络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郭某从情理角度找准症结,对几位子女及儿媳展开说服教育、耐心开导。经过数次耐心的沟通交流,张大娘和儿媳泪流满面地打开心扉,双方终于冰释前嫌,儿媳就与张大娘产生冲突一事向张大娘进行了公开道歉,并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孝敬老人。随即,张大娘与其三个儿女也达成赡养协议,即三个儿女每月向张大娘支付赡养费1500元,并表示张大娘以后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也由三个儿女平均承担。至此,两起已形成治安案件的家庭矛盾在驻站联络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联手调解之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潞城法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诉源治理,以诉讼服务站为依托,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在减少群众诉累上做“减法”,在提升审判质效上做“加法”,努力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桂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