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潞城区法院审管办审理了一件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王某因房屋装修,购买并安装了被告某装修公司的PPR暖水管。在冬季供暖期间该PPR暖水管发生爆裂,原告家里出现大面积积水,造成原告房屋墙体大面积掉皮鼓泡、家中门套、家具泡水近30公分,房屋吊顶窗套受到蒸汽影响,线路、家电出现烧坏、短路等问题。经检查是由于主管道破裂导致漏水,王某就该漏水所造成的损失向某装修公司及PPR暖水管生产厂商要求赔偿,但各方被告相互推诿,均不承认自身存在过错,于是王某将其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并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案件受理后,由于被告PPR暖水管生产厂商远在河南,因疫情严峻无法正常到庭。承办法官先后提出三种解决方案:一是申请公证处介入,在法院陪同下勘察原告房屋受损情况,随后将相关材料、照片邮寄至被告河南公司处,通过云上法庭进行质证,完成后续诉讼流程;二是由被告河南公司委托长治当地的律师,与法院共同现场勘察;三是被告河南公司在疫情防控措施允许的条件下,赶赴潞城本地配合法院参加诉讼。通过法官与被告河南公司的不断商讨沟通,最终确定了第三种方案,河南公司同意赶赴山西,亲自现场查看并协商确定原告的损失。被告河南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前五天到达潞城,并严格按照防控政策进行了居家隔离、核酸检测。
6月16日当天8点,崔法官一大早驱车来到店上镇常庄村与各方当事人现场勘察原告王某房屋受损情况。法官从双方当事人利益出发,聚焦矛盾中心,对房屋漏水、墙面是否受损、门框、地板是否受损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
考虑到原告由于管道漏水长时间不能居住,被告PPR暖水管生产厂商远在河南路途遥远,往返花费较高,于是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从法理、情理角度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地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启动鉴定程序既增加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又会导致诉讼周期延长不能及时解决房屋漏水问题。法官一项一项的对照房屋损失,不断平衡双方赔偿期望,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就漏水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各当事人决定不再申请司法鉴定。直到中午1点,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且各被告当场给付原告一次性赔偿3万元。
原告王某激动的说:“自从房屋遭到损害后我每天夜不能寐,并且也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至今未果,今天法官亲自到现场为我们主持调解一上午,事情就得以圆满解决,现在放在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了!今天下午我就可以找工人修复水管了”。被告生产厂商说:“我们公司是河南的,现在由于疫情原因出入都需要隔离,若今天调解不成,往返差旅费就可能高达1万多元。前不久我们也曾一度想要申请司法鉴定,后来崔法官给我们释明鉴定费用可能是2万左右,会增加我们的负担。今天崔法官错过自己的午餐时间,进行了长达5小时的耐心调解,为我们双方节省了大量时间和金钱,真的十分感谢。”至此,一场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的办案态度表示充分认可,对潞城法院办案平衡利益各方化解民事纠纷的做法称赞有佳。
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潞城区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把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