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通过经开区诉讼服务站,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让辖区企业更有信心、更有干劲。
案情简介
2018年12月至2021年7月,原告山东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山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锅炉喷涂工程,期间该公司陆续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但每年均有少量欠款。截至2021年9月15日,山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欠原告山东某电力有限公司工程款378671元。2021年9月底,山西某煤化工有限公司与原告山东某电力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签订债务转让协议,将其对原告所负全部债务378671元工程款转让给被告,被告于2022年5月支付原告280422.9元,剩余款项至今未付。因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剩余工程款无果,于2022年6月27日向潞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门口调解
潞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立案法官高燕接到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通过仔细阅读案卷,整理了收据、对账单,考虑到既要维护辖区企业的合法权益,又要让外地公司感受到当地公平的司法环境,立案法官决定深入企业现身说法,通过经开区诉讼服务站组织双方当事人坦诚沟通。调解中,立案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根源,厘清全部收据和对账单,经过对两企业诉讼代理人不断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山西某焦化有限公司于近期一次性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原告山东某电力工程公司。
达成调解协议后,立案法官迅速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司法为民
这只是潞城区法院通过诉讼服务站诉前调解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自2022年5月潞城区法院在全区八个乡镇和一个经开区设立九个诉讼服务站后,有效地开展了诉前联调、诉讼服务、司法辅助、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下一步,潞城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将入企业调解作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巡回审判调解广度、力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潞城区经济又稳又好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