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李某、尚某为我院综合审判庭张彦亮法官送来“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一面锦旗,诚挚感谢张彦亮法官依法公正审理其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某、尚某诉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第三人长治市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一案,李某、尚某的儿子李小某系第三人职工,2021年8月某日下午17时46分下班途中,因突发心脏病致其所驾驶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120救护车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李小某当场死亡,后经司法鉴定为心源性猝死。被告认为李小某的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情形,故作出不予认定李小某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
案件受理后,我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对证据进行仔细分析,认定李小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身体出现不适,从突发疾病到死亡不到1小时。从其发病情况来看,疾病发展是持续的过程,间隔时间短,时间节点紧凑,客观上符合疾病发展过程。被告未对李小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身体不适进行认定,仅凭现有的调查笔录作出李小某发病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认定属认定事实不清。遂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一面沉甸甸的锦旗,代表着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肯定,承载着当事人的殷切期盼,激励着法院干警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潞城法院综合审判庭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力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判问题,促进行政审判质效和人民满意度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