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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院 | 两节至 十严禁
作者:郑君  发布时间:2022-09-09 10:35:51 打印 字号: | |

中秋·月满人团圆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全体干警将进入假期模式,开启节日生活的节奏。全体干警在愉快过节的时光里,要坚守廉洁底线,杜绝节日腐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净化交友圈,远离滋生腐败的土壤,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为此,院党组在节前向全院干警发出“十个严禁”廉政提醒:


NO.1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消费节礼



NO.2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礼券、代金券、消费卡、购物券等



NO.3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NO.4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NO.5

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NO.6

严禁违规出入高档会所、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NO.7

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NO.8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NO.9

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NO.10

严禁从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



 
责任编辑:桂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