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潞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郭某与长治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不服行政处罚案件,长治市公安局高新开发区分局政委出庭应诉,分局部分民警参加旁听。
潞城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办理行政案件中秉持“源头治理、协同化解”原则,通过不断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公开庭审、组织执法机关旁听、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出庭情况、发送司法建议等举措,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近三年我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上升,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告官不见官”的问题,促进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推动了行政争议及时、妥善、实质化解,也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潞城法院将继续规范出庭应诉,强化出庭质效,通过引导出庭负责人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实现“出庭又出声”,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