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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为“半边天”撑起“保护伞”
作者:刘伟  发布时间:2023-04-12 10:33:28 打印 字号: | |

家庭暴力,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痛,给家庭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更是在挑战社会的良知和司法的底线。惩戒家暴行为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既是家暴受害者的基本诉请,更是司法人员的使命和职责所在。2023年4月10日,潞城区法院对受家庭暴力威胁的韩某(女)进行人身安全保护,并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彰显法治的应有之义。



韩某与元谋系夫妻关系,2022年6月以来,双方因家庭矛盾多次发生纠纷及肢体冲突,派出所也多次对其冲突纠纷进行出警处理,但在民警出警完毕后,韩某仍对潜在的家暴危险感到惶恐和不安。为消除生活的惶恐和不安,确保自身的生命健康,韩某向潞城区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店上法庭吉九轩庭长在收案后,认真查阅卷宗并通过申请人韩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后,认为申请人韩某有可能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韩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事裁定书,明确禁止被申请人元某对申请人韩某实施家庭暴力。


民事裁定书第一时间已送达申请人韩某、被申请人元某及当地公安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的村委等相关机构,汇聚力量以法之名为“半边天”撑起一面硬气的“保护伞”。


人身保护令是受害者的“护身符”,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当事人应当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该案件,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一次很好的宣传和应用,潞城区法院将继续深化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利用司法武器切实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