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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区法院:临进拘留所前,他忙还款
作者:郭岗  发布时间:2023-04-17 10:37: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最终履行协议。

基本案情

苏某与刘某某经朋友介绍,刘某某向其借款2万元。而后,苏某向刘某某索要,刘某某都以“没钱”二字坚决拒绝还钱,苏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起诉。经潞城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刘某某于一个月之内归还苏某欠款2万元。

案件生效后,刘某某未主动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某,其不是玩“失踪”就是打“太极”,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名下也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过程

根据申请执行人苏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早早赶到刘某某经营的小吃店。

见到刘某某后,执行干警耐心劝导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某反复强调自己没钱,无力偿还,软抵硬抗。按照程序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某带回法院。

将刘某某带回执行局后,执行干警继续对其进行告诫。但刘某某仍旧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为维护法律权威,我院依法对刘某某下达了拘留决定书,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面对强制执行措施的倒逼,刘某某一改之前的“硬气”态度,急忙打电话联系家属筹款,将苏某的两万元欠款全数还清。



 

责任编辑: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