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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判决”变“解决” 把“烦恼”化“云烟”
作者:曹茜  发布时间:2023-09-15 15:21: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受理一起因网络借贷引起的纠纷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安永亮充分发挥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本着化解一案解决多件的原则,通过让当事人换位思考,组织双方反复沟通协商,法官适时明理解法,让一个“判决”成为解决问题的“出路”,洗去了被告父母的“烦恼”之事。


经了解,本案被告甄某通过网络借款平台与陕西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3000元,原告湖州某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对该笔借款的债权,因被告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故原告湖州某公司诉至本院。

案件未开庭,被告及其家属便主动找到安永亮法官说明案件相关情况,且被告的母亲带着“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表情呵斥着被告,诉说中流露出父母恨铁不成钢的强烈情绪,也在自我责备反思对孩子的管教,并向法官主动提出调解的意向。

安永亮法官在了解到被告分别在多个网络平台借款约两万余元,均未还款。随即与原告公司取得联系,询问原告公司是否还持有被告其他借款的债权。原告公司表示因债权转让仅取得了该笔借款的债权,且该债权经过了多次转让,已无法与实际出借方取得联系。被告对案涉借款合同和数额均没有异议,在法官主持下,被告当天将欠款及诉讼费打入原告公司账户,原告公司主动撤回起诉。

案件虽结,事却未了。安永亮法官本着实质性解决纠纷的原则,避免衍生案件的发生,同时缓解被告因网络贷款事件引起的焦虑和不安。边写调解协议边沟通过程中,询问了解被告其他借款的时间、数额、平台等相关问题,耐心安抚被告母亲情绪,给被告及家属“支招”,叮嘱被告在收到催收短信时一方面要谨防电信诈骗,另一方面要主动核实信息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逾期还款而产生影响征信等其他后续问题。被告表示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避免类似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潞城法院派出法庭作为解决纠纷的“神经末梢”和“前哨港”的作用,坚持发挥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实质性化解在基层,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