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为。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将庭审现场和公平正义一并送到当事人“家门口”,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10月24日上午,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襄垣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巡回审判了一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案件。
就地开庭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该案原告、被告所在地均在襄垣县,且本案涉及的行政罚款多达 187 万元,原被告争议较大。为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曹建斌决定带领审判团队前往襄垣县人民法院巡回开庭。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程序顺利有序完成。旁听人员表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了更直观和深刻的理解。
下一步,潞城法院将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贯彻落实“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推进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提升人民群众参与行政诉讼活动的获得感,实现司法为民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