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源治理
共建“无讼社区”
“无讼”创建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潞城法院在辖区内充分开展调研,经各乡镇(街道)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推荐,区委政法委、区法院评审、复核,并报请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决定授予潞华街道卢医社区、成家川街道李家村、店上镇黄沙岭村、微子镇漫流河村、黄牛蹄乡土脚村、史回镇大常村、辛安泉镇西流北村、翟店镇寨上村八个村(社区)为潞城区第二批“平安‘无讼’村(社区)”称号。
“无讼”村(社区)将通过靠前指导、靠前调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用调解、和解的方式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从而更加高效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纠纷,最大限度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就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交谈,就进一步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进行深入交流。
申鹏信书记表示:第二批平安“无讼”村(社区)创建意义重大,一定要充分发挥平安“无讼”村(社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整合壮大各种调解力量,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依法化解,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史高峰院长对区法院和卢医社区共建第二批平安“无讼”村(社区)工作及成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强调卢医社区要在区法院的指导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村(社区)矛盾纠纷情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下一步,潞城法院将以创建第二批平安“无讼”村(社区)为契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将“无讼”理念根植基层社会治理中,进一步扩大平安“无讼”村(社区)覆盖面,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