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11月29日,由潞城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区林业局、民政局、审计局等32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走进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开展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组织旁听的案件为原告韩某诉被告襄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山西省某市政公司不服不予工伤认定一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争议焦点,组织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对案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庭审,旁听人员近距离观摩庭审活动后表示对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法规的适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可以教育引导执法人员以宪法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更加自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今后,潞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加强府院联动,协同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推动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常态化开展,深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