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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扩大)学习会议
作者:桂晨阳  发布时间:2023-12-08 09:49:36 打印 字号: | |

2023年12月8日下午,潞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史高峰主持,在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五部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重申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的通知、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内容。



史高峰院长强调

一要持续深入学习,夯实思想基础。

要明白为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要以“提升司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为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法院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彰显法院担当。

二要抓紧廉洁纪律,做到防微杜渐。

要深刻领会,严格遵守省纪委《关于重申会风会纪“八严禁、八不准”的通知》精神,绷紧纪律之弦,严格遵照执行。院领导要率先垂范,时刻守牢纪律红线,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层层传达学习、层层抓好落实,不断强化自我警示、自我监督,坚决做到令行禁止、遵规守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肃追责问责,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要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我省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