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先工作法”是韩旭辉法官长期扎根审判一线,通过不断摸索、提炼、总结出的一种审判工作法,其核心在于以人为本,注重与群众的沟通和理解,强调公正与效率的平衡,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五先工作法”,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融会贯通“五先工作法”,案件办理的质效取得明显提升。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件看潞城法院法官如何运用“五先工作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
案件详情
张某是长治市潞城辖区人,长年在外打工,由于经济问题,便在外通过贷款平台借款1万元消费,之后由于没有足额还款,贷款担保方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并将对张某的追偿权转让给原告。原告起诉后案子分配给刘宝法官,刘宝法官当即联系被告张某,被告在电话中态度不友善,认为法院随便立案,不负责任,拒不配合提供送达地址。在这种情形下,为了提高效率刘宝法官与书记员下乡前往被告居住地寻找,并对被告家属做思想工作,争取家属对法院工作支持,在被告家属的帮助下,被告终于给刘宝法官主动回电话,但被告在电话中态度仍是不友善,以法院不应该去被告家找被告等为理由不愿配合法院工作,刘宝法官与送达人员从法律层面讲法律程序,从情感上讲法院是公家的,既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会依法维护被告合法权益行使,这样在反反复复沟通下,被告的不满与抵触情绪逐渐消失,终于在开庭前几天给刘宝法官打电话,告知其债务已主动履行了,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结案。
“五先工作法”在推广运用中,不仅提高了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信任,现已成为潞城法院法官在办案时的重要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