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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韩旭辉同志学习】“五先工作法”潞城法院实践篇(六)
作者:李静  发布时间:2024-07-19 09:36:29 打印 字号: | |

农民工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更是他们用辛劳的付出换来的,面对“讨薪”案件,潞城法院永远是开“绿色通道”,办“护农之案”,做“维权卫士”。近日,正值学习韩旭辉先进事迹和践行“五先”工作法的热潮下,潞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阵地作用,有力通过诉前引导与特邀调解员一齐成功化解5起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取得“三个效果”的统一。


案情介绍 ///

2024年7月初,潞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申某等5名农民工的起诉状,申某等诉称杨某因在某焦化厂承揽工程,雇佣申某等5名农民工干活,杨某共欠下申某等5人7万余元。因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本着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宗旨,立案法官建议申某等通过诉前调解解决讨薪问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当即决定开通劳动争议化解“绿色通道”,速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冯云娥。

案件处理过程:

特邀调解员冯云娥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联系,多次组织调解,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一方面引导农民工采取合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向杨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案件处理结果:

通过多次沟通,特邀调解员冯云娥逐渐赢得双方当事人信任,杨某最终承认拖欠申某等工资,并同意2024年10月前一次性向5名农民工支付拖欠工资。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下一步,潞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有先,创新调解方式,以“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切实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就地解决,充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解民忧、解“薪”愁、化心结。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