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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法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扩大)学习会议
作者:桂晨阳  发布时间:2024-08-16 14:57:5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8月16日下午,潞城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8次(扩大)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史高峰主持,在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部门协同合力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并就1-7月审判质效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讨。

史高峰院长强调

01

要坚持政治为先,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全体干警要投入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来,在抓紧抓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成果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上,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到依法能动履职,以业务工作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实现党建与业务相融相促双赢,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02    

要坚持质量至上,用好司法建议措施。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全体法官在案件办理中,对重点领域案件要深入分析研判个案、类案反映出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充分调查研究,并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切实贯彻“坚定的原则,柔软的身段,商量的口吻”的工作思路,严格制发司法建议,提高建议质量,做到良性互动多赢共赢。

03

要坚持质效均衡,持续提升审执效能。一方面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部署,压实院庭长职责,进一步提升弱势指标,缩短办案时长,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办案效果。另一方面强化案件阅核和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充分利用好“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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