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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地推”引流!
作者:岳佳逾  发布时间:2024-08-19 15:00:5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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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等五人流窜至山东省、河南省、江苏省、四川省、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等多地人流密集场所,以免费赠送水杯等小礼品为名诱导群众扫描事先从上线处获取的二维码,把所生成信息(包含涉诈链接)发送至该群众所在的多个微信群,诱导群众点击链接以致被骗。2023年11月19日,五名被告人在潞城区某超市推广时,通过上述方式将虚假招聘广告链接发送至超市员工张某的多个社区群聊当中,导致群聊中刘某点击该链接进行刷单,被骗二十万余元。

案件审理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仍为其进行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下面列举三种常见的“地推”形式:

1、扫码送礼品。在街边以扫码送礼的形式吸引路人。实际是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2、协助开通政务服务。通过伪造代理公文,名义上为群众开通电子政务服务,实际是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

3、开业大酬宾领红包。以店铺开业为由,用红包做诱饵,吸引群众前来参加,声称只要扫码关注店铺公众号或者加入群聊,就可领取红包。进一步在群聊中发布任务,如刷单,诱导群众参与诈骗活动。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