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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人生百态,调家长里短,挽兄妹之情

作者:王晓玉  发布时间:2024-08-26 15:02:2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大力推广践行“五先”工作法,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店上法庭坚持“先理家务事,再释情与法”,倾力调纠纷、化矛盾、促和谐,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让五兄弟姐妹握手言和。


基本案件    



2024年7月,原告吴某云将其姐妹三人及弟弟吴某军以继承纠纷诉至潞城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吉九轩仔细翻阅案卷、了解案情。经了解,原告与弟弟吴某军、妹妹吴某兰系同父异母关系,其父亲与继母相继离世后,其户口便一直在岭后村集体户中,原告吴某云因办理孩子上学等手续需要户主页,因此原告希望单独立户,但派出所办理时需要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及三位姐妹和弟弟吴某军的签字,弟弟吴某军担心此举会涉及到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故拒绝签字。原告无奈以继承纠纷诉至本院。在庭前调解时,法官了解到原告的本意并非继承父母的房屋后,便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和督促履行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原告吴某云放弃继承权,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户口变更手续。调解结束后,兄弟姐妹五人便一起前往派出所去办理户口变更手续,本案以“调解+履行”的方式结案,兄弟姐妹们当庭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潞法说 

家事矛盾源于小事,家事纠纷绝无小事。家事纠纷事关老人的赡养、子女的成长、夫妻的和睦以及兄弟姐妹的亲疏,家事审判既要评判对错、维护公平正义重视法律效果,也要化解心结、促进和谐稳定重视社会效果。潞城法院将坚持悉心构架调解桥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用耐心帮“断好家务事”,用诚心助“念好家庭经”,春风化雨般解纠纷息诉怨,促“家和万事兴”,达“家固天下稳”。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