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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促和谐 护航民企稳致远
作者:郑方园  发布时间:2024-08-30 15:05:04 打印 字号: | |

案情回顾

近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告天津某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案原、被告双方于2023年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车间的VOCs治理改造项目,被告支付原告相应费用。而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依约完成项目改造,但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一直未按约支付,故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将其诉至本院并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承担延误工期、质量不合格及违反廉洁(反商业贿赂)等违约责任。

面对复杂疑难的案件局面,承办法官崔龚庆仔细阅卷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有针对性地采取“三步走”实现涉企纠纷的“最优解”。

第一步

在细节上下功夫,通过反复梳理案卷信息,认为本案如果通过鉴定程序进行,简单一判了之,无疑会耗费原被告双方大量的时间及金钱,不利于化解矛盾。

第二步

在精度上做文章,通过多次沟通,崔龚庆法官秉持着“活水养鱼”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理念,试探原被告的可接受调解的金额,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履约能力,提出灵活的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140万元分三期支付的协议了结本案,并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   

第三步

在结果上求满意,这一调解结果,原被告的认可度极高,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更缓解了企业的还款压力,实现了涉企案件“量体裁衣”式的好效果。

潞法说

今后,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做实做好涉企纠纷案件的处理,既要为民营企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又要全力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人”,以更高质效办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吕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