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案件~】
在办理离婚案件中,最难处理的就是孩子问题。孩子作为夫妻之间的纽带,虽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丧失共同生活的基础,但作为孩子是剪不断、放不下的离婚后不可避免的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物质生活保障,更是婚生父母双方如何履行责任和义务的一种约定。
案件详情
近日,潞城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抚养问题互不相让,最终在法院的充分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中,原告蒋某西因夫妻感情破裂一纸诉状将被告郭某沉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女郭某华随原告生活,由被告支付每月2000元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吉九轩通过认真阅卷,理清双方纠纷的关键点,先后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背对背”的调解。在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和想法后,知悉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交点在女儿的抚养费上,因被告无固定收入,每月2000元的抚养费无法支付。吉九轩法官以法律为准绳,结合被告的收入和现状,分别向原被告双方阐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从父母与子女情感的角度出发,多为子女成长考虑的方面出发,互相理解宽容让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一个好的保障。在你来我往的多次沟通中,“化干戈为玉帛”的曙光渐渐浮现,最终原被告都同意孩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的调解意见。在签署调解协议时,被告也表明:“即使离婚,对于女儿我依然会尽我所能去关心和爱护,一定会承担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法官寄语
离婚案件中的抚养费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需要父母双方以孩子的利益为重,理性协商,依法解决。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成长。